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邮件禁限寄问题的通知 (2006-02-13) |
下列物品属于禁限寄物品: 1、有爆炸性、易燃性、腐蚀性、毒性和放射性等各种危险物品,如 雷管、火药、爆竹、汽油、生发水、柴、生漆、农药、稀土粉、同位素 及容器、鸦片(包括罂粟果、花、苞)吗啡、可卡因、海洛因、强烈的 酸性和碱性物品等。 2、国空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流通或寄递的物品,如军火、警具、金银 等。 3、妨碍公共卫生的物品,如尸具(包括骨灰)、动物器官、未经硝 制的兽皮等。 4、容易腐烂的物品,如:鲜鱼、鲜蛋、鲜水果、鲜蔬菜等。 5、反动报刊、书籍、宣传品和淫秽物品。 6、各种活的动物。 7、各种货币。 8、包装不易确保内件安全,不适合邮递条件的怕震易损物品,如: 计量电度表、显像管、电视机、摄像机、录像机、灯泡、热水瓶等。 9、包装不妥,可能危害人身安全或污染、损毁其他邮件、设备的物 品。 10、国内限量寄递物品,按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规定执 行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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荆中 0716-8499003 洪垸 0716-8259390 西门 0716-8021414 东区 0716-831733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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太岳 0716-8517484 解放 0716-8214050 文湖 0716-8516634 中山 0716-821702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