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函、包裹、直递包裹都可以作保价邮件交寄。印刷品暂不办理保

  价业务,如寄件人确需保价,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。

   一、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(直递包裹无

  保价金额上限),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%收取(直递包裹按0.5%收取保

  价费),每件最低收支1.00元。

   二、内装下列物品的信函,均应按保价信函寄递:

   1、有价证券(如国库券、国库券收据、债券、邮票等)

   2、重要单据、证件(如支票、增值税发票、储蓄存单、存折、保险

  单、护照、户口簿、党团组织关系等);

   3、寄件人认为重要的其它文件(如协议书、公证书、提货单、证据、

合同等);


 

荆中  0716-8499003

洪垸  0716-8259390

西门  0716-8021414

东区  0716-8317333


荆南  0716-8441577

便河  0716-8217105

江汉  0716-8217834

江津  0716-8561747


太岳  0716-8517484

解放  0716-8214050

文湖  0716-8516634

中山  0716-82170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