信函、包裹、直递包裹都可以作保价邮件交寄。印刷品暂不办理保
价业务,如寄件人确需保价,可按保价信函或保价包裹交寄。
一、保价邮件的保价金额每件最多以人民币十万元为限(直递包裹无
保价金额上限),保价费按保价金额的1%收取(直递包裹按0.5%收取保
价费),每件最低收支1.00元。
二、内装下列物品的信函,均应按保价信函寄递:
1、有价证券(如国库券、国库券收据、债券、邮票等)
2、重要单据、证件(如支票、增值税发票、储蓄存单、存折、保险
单、护照、户口簿、党团组织关系等);
3、寄件人认为重要的其它文件(如协议书、公证书、提货单、证据、
合同等);
荆中 0716-8499003
洪垸 0716-8259390
西门 0716-8021414
东区 0716-8317333
荆南 0716-8441577
便河 0716-8217105
江汉 0716-8217834
江津 0716-8561747
太岳 0716-8517484
解放 0716-8214050
文湖 0716-8516634
中山 0716-8217027