投保范围
被保险人年龄30天以上,14周岁以下。
保险期间
合同生效之日起到孩子满22周岁。
缴费方式(最低人民币1000元)
分为一次交清和按年交费两种,分期交付保险费的交费期间分为三年、
六年和九年三种,由投保人在投保时选择。
保险责任
在合同保险责任有效期内,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:
1.生存保险金:
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八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,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
金额的25%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。
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十九、二十、二十一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,公司按保
险单载明的保险金额的15%给付大学教育保险金。
被保险人生存至年满二十二周岁的年生效对应日,公司按保险单载明的保险
金额的30%给付创业保险金,合同终止。
2.身故保险金:
被保险人于1年内因疾病身故,按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00%领取身故保险金。
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于周年后因疾病身故,按投保人所交保费的150%
领取身故保险金。
3.保单红利:
在合同有效期内,在符合保险监管部门规定的前提下,公司每年根据上一会计
年度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,并向投保人分配红利。
每一年度的红利分配后,将按公司每年确定的红利累积利率,以复利方式累积
至合同终止时给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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